
所以,我為此很糾結,也滿肚子的委屈:難道我不去伺候婆婆,真的有錯嗎?難道作為兒媳的,就要無條件伺候公婆嗎?難道出錢和出力,就不是一個道理嗎?還有,如今我的兒媳有困難,我就不應該去幫忙嗎?
但這些委屈,我卻沒有一一發泄出來,而是毅然決然地選擇去幫兒媳帶孩子,畢竟這關係到我對兒媳的承諾,還有我也不想讓兒媳為難,也不想她成為下一個我,而我還是想做一個好婆婆!

不過在照顧婆婆這件事上,我也沒逃避,而是叫老公拿了2500元給公公,讓他去跟小叔子商量,至於最後他們要怎麼說我,要怎麼輿論我,我都不會去搭理,反正都這樣過了28年,我也習慣了!
結語: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誰都無法完美處理好家庭關係!不過,看完吳大媽的故事,你們覺得吳大媽的選擇,是對還是錯呢?歡迎來評論區說說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