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門不久,王秀英和張莉就沖了進來。
「你怎麼敢破壞我換的鎖!」王秀英尖叫著。
「這是我的房子,我為什麼不能換鎖?」劉夢瑤反問,「倒是您,未經允許更換房主的門鎖,這是違法行為。」
「我也是房主!我兒子是房主!」王秀強詞奪理。
劉夢瑤不再爭辯,直接報警。
警察到來後,了解了情況,查看了劉夢瑤的房產證明,對王秀英進行了警告:「女士,這是私人房產,您未經允許更換門鎖是違法的。如果再次發生類似情況,可能會被拘留。」
王秀英這才害怕起來,但眼神中的怨恨更加深刻。
警察離開後,張偉終於出現了。他看著一片狼藉的客廳和淚流滿面的母親,對劉夢瑤大發雷霆:
「你滿意了?報警抓我媽?你怎麼變得這麼冷酷無情!」
劉夢瑤感到心寒至極:「張偉,是你母親先違法換鎖的!你為什麼不指責她?」
「她是我媽!老人做事可能欠考慮,但你也不該報警啊!」張偉雙標地辯解。
劉夢瑤搖搖頭,意識到這段婚姻可能真的走到了盡頭:「明天是最後期限。如果他們不搬走,我會申請強制令。」
那天晚上,劉夢瑤收到了父親的簡訊:「夢瑤,親家母打電話來說你要把她趕出家門,怎麼回事?」
劉夢瑤苦笑,王秀英果然去找她父親了。她打電話向父親解釋了全部經過。
父親聽後沉默良久,最後說:「孩子,我支持你的決定。那房子是你的,你有權決定誰可以住。不過,婚姻不易,要不要再給他們一次機會?」
「我已經給過太多次機會了,爸爸。」劉夢瑤哽咽著說,「他們不尊重我,也不尊重我的權利。」
父親嘆息道:「那你做決定吧,無論如何,爸爸支持你。」
掛斷電話,劉夢瑤感到一絲溫暖。至少,她還有父親的支持。
最後期限那天,劉夢瑤請假在家等待。果然,上午十點,門鈴響了。門外站著張偉全家和一些她沒見過的親戚,顯然是要來做最後的抗爭。
「夢瑤,我們好好談談。」張偉首先開口,「家人已經同意搬出去,但需要時間找房子。」
劉夢瑤看著這一大群人,心生警惕:「我們可以談,但不需要這麼多人在場。」
王秀英推開兒子,直面劉夢瑤:「今天我把話說明白:要麼你撤回律師函,讓我們住到莉莉他們找到房子為止;要麼我今天就讓我兒子跟你離婚!」
劉夢瑤平靜地問:「張偉,這也是你的意思嗎?」
張偉避開她的目光,輕輕點頭。
劉夢瑤感到心碎,但同時也感到一種解脫。她深吸一口氣,說出了思考已久的決定:
「既然如此,我們離婚吧。」

第十一章 扭轉局勢
客廳里一片寂靜,所有人都被劉夢瑤的果斷回答震驚了。他們原本以為離婚威脅會讓劉夢瑤屈服,沒想到她竟然坦然接受。
王秀英最先反應過來:「好啊!離就離!但房子是我兒子的,必須平分!」
劉夢瑤幾乎要笑出來:「媽,您似乎不懂法律。這我的婚前財產,房產證只有我一個人的名字,離婚後仍然完全屬於我。」
「不可能!婚後財產就是共同財產!」王秀英堅持自己的認知。
張莉也幫腔:「對啊!我哥至少有一半權利!」
劉夢瑤搖搖頭,撥通了李靜的電話,打開免提:「李律師,請您向這些人解釋一下婚前財產在離婚時的分配規則。」
李靜專業而清晰的聲音從話筒中傳出:「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分割。劉女士的房產是她父親在她結婚前贈與的,完全屬於她的個人財產。」
王秀英臉色煞白,但仍不死心:「那,那我兒子也出錢裝修了!」
劉夢瑤冷靜地回答:「裝修發票都在我這裡,全部是我父親支付的。需要看看嗎?」
張家眾人面面相覷,終於意識到他們沒有任何籌碼。
劉夢瑤乘勝追擊:「現在不是你們要求什麼,而是我要求什麼。張偉,如果你選擇離婚,我同意。但你的家人必須今天之內搬出我的房子。」
她停頓一下,補充道:「如果選擇繼續婚姻,那麼你必須站在我這邊,要求你的家人立即搬離,並且保證不再發生類似侵犯。」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張偉身上。這一次,他不能再逃避選擇。
王秀英緊張地拉著兒子的手:「小偉,她這種媳婦不能要啊!離了就離了,媽再給你找個更好的!」
張莉也附和:「對啊哥,她根本不愛你不然不會這麼逼你!」
張偉看著母親和妹妹,又看向面無表情的劉夢瑤,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艱難抉擇。

第十二章 最終選擇
漫長的十分鐘後,張偉終於抬起頭。他輕輕掙脫母親的手,走向劉夢瑤。
「夢瑤,對不起。」他聲音哽咽,「這些天我太懦弱了,沒有保護好你。」
王秀英尖叫起來:「張偉!你瘋了?向著外人?」
「媽,夢瑤不是外人,她是我妻子。」張偉轉身面對母親,聲音突然堅定起來,「這是她的房子,我們不應該未經允許就搬進來,更不應該反客為主。」
張莉不可置信地看著哥哥:「哥!你怎麼能這麼說!我們是一家人啊!」
「正因為是一家人,才更應該互相尊重。」張偉說,「夢瑤從一開始就沒有拒絕幫助你們,她只是要求被尊重和提前商量。是你們做得太過分了。」
劉夢瑤看著丈夫,眼中的冰霜稍稍融化。他終於選擇了站在她這邊,雖然這個選擇來得太遲。
王秀英徹底崩潰了,她指著兒子大罵:「白眼狼!我白養你這麼大了!娶了媳婦忘了娘!」
張偉痛苦但堅定地回答:「媽,我記得您的養育之恩,也會盡孝道贍養您。但這不意味著我可以縱容您欺負我的妻子。」
他轉向張莉和李明:「莉莉,你們今天必須搬出去。我可以幫你們付三個月房租,但不能再住在這裡了。」
局面徹底扭轉。王秀英見大勢已去,突然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典型的情緒勒索。但這次張偉沒有妥協,他只是冷靜地說:
「媽,如果您現在不起來,我就叫車送您回家。選擇權在您。」
最終,在王秀英的哭罵聲中,張莉和李明開始收拾行李。張偉打電話聯繫了搬家公司和小戶型公寓出租中介。
那天晚上,當最後一件不屬於劉夢瑤的物品被搬出房子時,她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憊和解脫。
關上門,房間裡只剩下她和張偉兩人。漫長的沉默後,張偉開口:
「夢瑤,我知道僅僅道歉遠遠不夠。我需要用行動證明我真的改變了。如果你無法原諒我,我同意離婚。」
劉夢瑤看著丈夫,看到他眼中的真誠和悔意。她仍然愛著他,但信任已經被嚴重破壞。
「我們需要婚姻諮詢。」她最終說,「還有,你母親必須書面道歉,並且保證不再干涉我們的生活。」
張偉重重地點頭:「我會做到。謝謝你給我機會。」
第十三章 新的開始
漫長的婚姻諮詢過程中,劉夢瑤和張偉逐漸修復了關係。他們學會了如何設立健康的家庭邊界,如何作為統一戰線面對外部壓力。
王秀英最初拒絕道歉,但當意識到兒子真的可能與她疏遠後,終於妥協了。她寫了一封簡短但真誠的道歉信,承諾尊重兒子的婚姻和界限。
張莉和李明租了一套小公寓,開始真正意義上的獨立生活。有趣的是,離開依賴的環境後,他們的婚姻反而更加穩固了。
六個月後,劉夢瑤和張偉重新舉辦了簡單的家居儀式,象徵新的開始。這一次,張偉主動提出在房產證上加上他的名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相互尊重和信任。
「謝謝你當初的堅持。」一天晚上,張偉擁著劉夢瑤說,「你教會了我什麼是健康的婚姻關係。」
劉夢瑤微笑:「我們也教會了你家人什麼是界限和尊重。」
從那天起,他們的婚姻才有了真正平等的基礎。而那套差點讓婚姻破裂的房子,也終於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愛巢。
婚姻不應意味著無條件的妥協和犧牲,健康的感情需要雙方共同維護。
設立明確的界限不是自私,而是對關係的保護和尊重。
面對不公平待遇時,勇敢捍衛自己的權利和尊嚴,才能贏得真正的尊重。
真正的愛情不是一味妥協,而是在平等基礎上的相互成長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