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想拉住表妹,叫她顧全大局,把婚禮辦完。
表妹說,「我嫁給你,不是來受氣的,更不是被你媽媽欺負的。你這樣的家庭,我高攀不起,這樣的婆婆,我伺候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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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妹的故事中,婆婆仗著自己是城裡人,就覺得自己高人一等,覺得表妹高攀了他們家,從言語和行動上對表妹百般打擊,這樣的婆婆明顯是為老不尊,她看不起自己的兒媳婦,對她很挑鼻子豎挑眼,最終讓兒媳婦寒了心,導致兒子的婚事吹了。
表面看來,這個婆婆沒有擺正自己的心態,更沒有分清家人之間的界限。她沒有認識到,兒子長大了,有他們自己的世界,有他們自己的選擇,有他們自己的生活,作為父母,就應該合理的退出,這才是得體的做法。
從深層次分析,是這個婆婆人品有問題,缺乏做人的基本素養,不懂得「尊重」二字為何物。首先,她不懂得尊重兒子的感情,不懂得尊重兒子的選擇。其次,她不懂得尊重兒媳婦,她自以為是的優越感,讓她失去了做人的格局,不僅看不到媳婦的善良和大度,更不懂得去尊重和善待甘願受委屈的女人。最後,她不懂得尊重她自己。人活臉,樹活皮,她對媳婦的輕視和嫌棄,最後打的是她自己的臉,也讓她在親朋好友面前丟盡了臉面。

哲學家洛克說,一種天性的粗暴,使得一個人對別人沒有禮貌,因而不知道尊重別人的傾向、氣性或地位。這是一個村鄙野夫的真實標誌,他毫不注意什麼事情可以使得相處的人溫和,使他尊敬別人,和別人合得來。
尊重,是人與人和諧相處的基礎,是贏得他人喜愛和讚賞的前提,不管是婆媳關係,又還是人際關係,都需要尊重他人,這不僅有利於關係的和諧,更是自身修養的體現。
為人處世,請尊重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