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都跟我一樣,認為「談戀愛」這回事,就是兩個人的事,想在一起就在一起,哪天不想在一起了,就各安天涯。
這樣的想法固然沒錯,但其實如果談戀愛談到了一定地步,涉及到婚姻的時候,就不完全只是兩個人的事了,而是兩個家庭的事。尤其,是在我們這樣一個父母在家裡扮演重要地位的國度。
男女雙方因為愛情而結為夫妻,
但也會因為身旁許多的事而鬧出煩心事
更多時候,兩家人之間的矛盾比起雙方當事人
更加的難解決…
就有一位網友投稿了這樣一則故事
讓人看不出到底誰對誰錯…
--------------------------以下原文------------------------------

我和男朋友是網絡認識的異地戀,在一起一年半。
我是台中人,偏蛋黃區。
男朋友是台南人,好像比較蛋白區。(至少騎車從車站到他家要快1小時)
我和他都是同行,所以很有共同話題。工作方面,我比男朋友強一點點。
他蠻老實的,不抽菸不喝酒不熬夜不打遊戲,會主動給我做家務,
對我專一,但是老實過頭不知道變通和圓滑。
彼此都見過家長了,他父母對我也蠻好熱情,我爸媽是有些不滿他家條件不如我家。
男朋友知道我不會遠嫁,我爸媽就一個條件,讓他來台中發展,和我一起努力工作買房。
他作為獨生子(我不是獨生女),也願意從跑到台中和我工作過日子。
但因為暫時還沒有房子,我們目前還是分開的狀態
連假4天,我去了台南找他,也和他父母談了,就是準備帶他走的。
那天我媽媽就留言,他什麼時候過來啊,
我家的可以留一間出租給他暫住一下(事情的來源),
但是沒說要交房租,他就答應了,準備連假搬家。
結果昨晚我再問清楚爸媽,爸媽說來了就要收房租4000
(我聽了下也感覺有點不對勁,但沒說出來)。
我轉告了,他知道後就很生氣,說為什麼他來了就一定收房租,
我去他家又沒收我房錢,他感覺被歧視了。
我也問我爸媽,為什麼收別人家房租啊,他說這樣好像你們當他是外人啊。
我爸怒了:當然收啊,他不該幫忙負擔嗎?
原來,我爸是一直不喜歡他,嫌棄他在沒房沒車沒錢。
我昨晚也跟媽說了,別人家好不容易過來了,你們能不能對他好一點,
你就想想哥被嫂子父母看不起的例子吧,
(我哥就賺三萬多,還買不起房子,哥嫂和我父母一起住)。
你們對他好點,以後他就對你們才好。
男朋友要有個地方住著,有個基本保障,其他沒有了。
我哥哥嫂嫂在家是不方便,可以,安排他住在我家門口的出租住著。
收房租,就已經出現了隔閡。沒當他是女婿,而是當租客看待。
男朋友意思是說,我去他家待過,也不收房錢,他來我家,只是套房,
我爸媽就要收錢,算得太清,也說我們看不起他。
他父母也知道了,很生氣,說我家父母看不起他家。
當初說好的可以過來發展一起努力慢慢買房,突然我爸媽就這樣變卦了。
男朋友說我父母的態度,讓他心寒,看不起他,就想一直住著我家套房,不想出房租和水電費,
我知道男朋友身上沒多少錢了,我的想法是,他可以暫住我家一兩個月不出房租,
但是要給水電費,必須2個月內找到工作,我知道現在工作有點不好找,
給2個月時間吧。找到了就搬出去,遠離我家。
他家今年是買房了的,出了大部分的首付。
他全家人也在還貸,第一是不想回郊區,第二是以後我方便來往。
我爸媽還是想他在台中市區買房,說他家為什麼不留點錢買台中的。
我就說,別人家才來多少次,怎麼讓別人家一下子買台中的房子。
再說,他家買房已經是早幾年想好了,認識我之前就想過在台南市區買房子的。
台中房價也高,我們兩也不能短短幾年買得起房子,
我不想和男朋友分手,他也不想。至於房租的事,
我問了好幾個朋友,一半說我父母做的有點不對,一半說我男朋友應該付房租。
各位姊姊怎麼認為呢?我已經認定他是我未來的老公了
希望大家別說什麼就分手吧的話!我真的需要一點建議qq
------------------網友這麼想------------------------------
「看起來沒什麼未來可言,需要雙方努力 你們的問題出在錢」
「為什麼不是妳去台南發展?就因為妳爸媽不希望妳嫁太遠,
他就要配合妳們家?然後隻身去台中發展還沒後盾?倘若今天是妳,妳怎麼想?」
「覺得你可以出一半房租,這點就不用讓你爸媽知道,跟男友說各退一步。」
「也許是父母親在考驗未來女婿,不用想太複雜!
男友既然決定來台中,住外面也是需要租金的吧!
如果因為自己本來就應該負擔的費用,
而和你家人鬧不愉快,未免有預計佔便宜心態之嫌!」
「老實說,後半段妳爸是住海邊嗎?管別人家買哪裡的房子?」
小編真心覺得,男女雙方都有一些問題!
使用者付費絕對是正確的
但是如果女方真的有歧視男方
那未來一定會很辛苦!
感情是互相的,小編還是希望兩人之間能夠沒有嫌隙
最後,你又有什麼想法呢?
很多人都說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沒有結婚還是不太能理解這句話,結婚之後才瞭解這句話的深意,結婚為什麼是兩個家庭的事情?

因為辦婚禮,彩禮,酒席,買房,嫁妝,等一些事情都是要雙方父母來參與的,如果父母不高興了,結婚就會變得有難度了。
還有結婚之後,特別是有孩子之後,很多家庭對於孩子的養育問題就又變成了父母的事情,多半是婆婆幫忙帶孩子,也有些事家家帶孩子。媽媽們要工作的話,孩子只能交給老人帶。所以生孩子後,雙方父母都會參與到小家庭的生活當中來。真正覺得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可能就是談戀愛的時候吧,真正獨立生活的時候可能沒有那麼多,更多是責任。

最後是父母老了時,需要人照顧了該怎麼辦?所以婚姻完成了撫養孩子的任務,就是要贍養老人,哪有什麼時間談情說愛?愛情有多重要?

什麼時候結婚變成兩個人的事你才能決定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好像獨立實則依賴父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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