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你不要走。你剛回來幾天就走,媽媽的心好痛,媽媽我不想活了!」
這位痛哭著拉著兒子的手,訴說著不舍之情的女人名叫吳道明,今年50歲。而他眼前的年青人正是他走失多年的兒子馬江福,本來是一家人團聚的好日子,卻因馬江福的一個決定,讓馬家人格外為難。事情的原因還得從17年前說起。
王麗萍和丈夫有6女1兒,7個孩子。雖然他們家孩子多,但經濟條件卻不錯。夫妻倆在老家鎮上經營著一家賣茶葉的商鋪,有一棟3層小樓,家裡還有輛小轎車,是鎮上遠近聞名的萬元戶。本來一家人過著幸福的生活,可17年前,相繼發生的變故,讓這個家跌入了萬丈深淵。
17年前,先是9歲的2女兒在放學回家的路上離奇失蹤,夫妻倆還沒來找到女兒時,一個月後,4歲的馬江福又被熟人拐走,音訊全無。吳道明說,那天他們夫妻倆很忙,丈夫在忙著找尋丟失的女兒,她就在家照顧小兒子和顧著店裡的生意。因為店裡實在太忙,她就讓熟人幫著看一下兒子。熟人爽快的答應了,可是當她下午去接孩子時,熟人和兒子都不見了。問遍了周圍鄰居,都說沒看見他們倆,仿佛人間蒸發了一樣。
夫妻倆趕緊報警,警察來了後,初步判定孩子可能被拐,前不久走失的女兒可能也是被拐賣了。一下子痛失兩個孩子,讓夫妻倆備受打擊,本來還年輕的吳道明更是一夜之間白了頭。
警察立案調查,夫妻倆也開始了17年的尋子之路。因為相繼失去兩個孩子,夫妻倆也無心經營家裡的生意,轉賣出去後,把其他幾個孩子拖給家裡的老人,他們踏上了尋子之路。
這些年他們去過四川、雲南、貴州、廣東等地,只要有一點線索,夫妻倆就直奔而去。找到孩子,是夫妻倆這些年唯一的執念。想孩子時,妻子吳道明就會拿出孩子的照片和衣服,照片上的小兒子穿著西裝,小皮鞋,臉上笑的格外燦爛。吳道明說,兒子小時候特別講究,才4歲就知道要穿帥氣的衣服,照片上的衣服剛買,他就穿上了,然後就留下了這張照片。
後來,當地記者找到了他們,並幫他們把孩子的信息發給了「寶貝回家」尋親組織,希望通過社會的力量,能幫助他們更快找到孩子。
不久後,「寶貝回家」尋親組織發來好消息,說有幾個年輕人,主動聯繫他們要來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因此,他們準備了一次認親大會,吳道明夫妻可以來參加一下,也許上面就有他們的孩子。
夫妻倆滿懷期待的去了,現場來了253對來尋親的父母。看著台上一個接一個的孩子找到親生父母一家團聚,夫妻倆心裡百感交集,盼著台上也有自己的女兒和兒子。這時,台上出現了一位叫馮少鵬的21歲小伙,夫妻倆一眼就認出了那是他們兒子的馬江福,因為他長的太像他父親馬永祥了。
夫妻倆趕緊衝上台,緊緊抱著孩子,多年來失而復得的孩子讓夫妻倆痛哭流涕。尋親組通過DNA比對,也確認了眼前了馮少鵬就是吳道明夫妻倆丟失多年的兒子馬江福。
馮少鵬告訴記者,他一直知道自己不是現在父母的親生孩子,因為4歲的他對自己的父母和家鄉都有些許記憶。他還記得家鄉有一座大橋,他在橋下面拍了一張照片。母親吳道明趕緊拿出相片,「就是這一張,那天你還穿著新買的衣服,因為你突然不見了,媽媽想你的時候,都會拿出照片和衣服」,還沒說完,她就抱著孩子又哭了起來。也許,這麼多年的尋找,壓在她心中的情緒今天終於可以得到宣洩吧。
幾天後,夫妻倆還沒來得及享受團聚時光時,兒子馬江福提出要回福建的養父母家裡看看。原來,馬江福當年被拐賣到了福建福州,他現在的父母做著餐飲連鎖生意,家裡還有2個姐姐,養父母和姐姐都對他非常好,所以,他想回去了看看他們,因為當初提出要來找親生父母時,雖然養父母非常不舍,但也尊重他的意願。
現在,他已經找到了親生父母,所以就想回去看看他們,讓他們放心。從言語中可以看出,馬江福對於養父母很有感情,他並不想因此就斷絕了與養父母的往來。馬江福告訴記者,他想做馬江福,也想做馮少鵬,生恩不能忘,養恩他也想回報。
可是聽到兒子還要走,母親吳道明卻有點受不了,自己的兒子,因為被拐賣,現在就成了別人家的了,因此她就哭著挽留孩子,希望孩子能留下來,不要走,他怕孩子一走,又不回來了。
馮少鵬說,他現在也非常糾結,他說當初自己提出找尋親生父母,只是希望自己能了解自己的生世,找到親生父母后,他並沒有想過就此就放棄原來的家庭。
雖然生恩難報,但在馮少鵬心裡,那個愛他護他17年的家也很有分量。一旁一直沉默的父親馬永祥說話了,他看出了兒子的猶豫和為難,他艱難的開口道,「孩子,你回去吧,記得常回家來看看我和你媽,這兒也是你的家。」說完,再也抑制不住,流下了眼淚。
都說男兒有淚不輕彈,在這個老父親心裡,面對兒子的猶豫,他選擇了放手和成全。4歲的兒子已經成長成了21歲的年輕人,他們夫妻在他的成長過程中缺失了太多。17年的苦苦尋找,失而復得後的無奈放手,有不甘心,更多的還有對孩子濃濃的愛。
也許有的人會覺得文中馬江福是自私的,他的猶豫深深傷害了他親生父母的心。但對於馬江福來說,他現在是親生父母和養父母兩邊唯一的兒子,放棄哪邊對於他來說都是非常痛苦。親生父母的一切都讓他感到陌生,養父母卻是陪伴他生活17年,那邊的家對於他來說更有熟悉感。
文中的馬江福無疑是幸運的,他出生就受到親生父母的疼愛,即便被拐,也遇到好心的養父母,給予他優渥的生活,培養他成人。17年他與養父母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生恩血緣關係,養恩再生之情。他同時收穫了兩份來自父母的濃濃的愛,唯有感恩盡孝才能回報這兩份親情。我也相信,馬江福在未來的日子裡也能不辜負他這份尋找親生父母的初心。我也同時相信,兩邊的父母都能給予他愛和寬容。因為對於一個被拐17年的孩子,還能如此健康的回到親生父母身邊,無疑是非常幸運的!

對此,朋友怎麼看?馬江福的猶豫就是他的自私嗎?你們覺得他應該留在他親生父母身邊還是養父母身邊?對於拐賣孩子,買家有沒有一定的法律責任?歡迎大家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