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兒媳沒義務贍養公婆」話音未落,女婿把岳母一家掃地出門
1、兒媳婦和女婿的義務和責任,是相似的
在婚姻里,其實兒媳婦的義務和責任,跟女婿是類同相似的。兒媳婦和婆婆沒有任何血緣關係,自然也就談不上贍養義務。而女婿跟岳父母也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也談不上贍養義務。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卻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事實:有沒有義務和責任,那是法律層面上的。而在人情世故中,誰都沒辦法撇開義務和責任,獨善其身。
所以,法律是一回事,但現實生活中卻又是另外一回事。兒媳婦不可能對公婆袖手旁觀,而女婿也不可能對岳父母無動於衷。
只有彼此都懂得把對方的父母視若己出,一視同仁,夫妻雙方的感情,才能長長久久。

2、結婚一年,岳父母拖家帶口投奔女兒養老
張帆在28歲那年,終於如願娶到了漂亮的妻子。妻子和他是大學同學,兩個人在大學裡談了三年戀愛,然後畢業後,又談了三年,這才喜結連理,成為了夫妻。
張帆要和妻子談婚論嫁的時候,父母是不太同意的。父母不同意的原因,主要還是因為妻子還有個弟弟,父母擔心妻子是扶弟魔,以後會拿婆家的錢財倒貼娘家,拖累了自己的兒子。
父母的擔憂,卻不是張帆的擔憂。他自信妻子不是那樣不分是非的人,也不是那種不懂得感恩的人。因此,他竭力勸說父母,父母這才同意了婚事。
婚房是父母出首付買的,房貸則是張帆婚後在還。期間,妻子也多次要求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可張帆父母堅決反對,妻子也只能作罷。可她也因此怨恨上了張帆父母,認為他們時刻防備自己。
在結婚一年後,在沒跟張帆提前打招呼的情況下,岳父母就拖家帶口來投奔女兒養老了。看著黑壓壓的一屋子人,張帆差點沒暈倒過去。
岳父母來投奔女兒,張帆可以理解。可結婚成家還有孩子的小舅子,卻帶著老婆和兩個孩子,也來投奔姐姐姐夫,這豈不是一家人吃定了他?

3、「女婿,兒媳婦沒有義務贍養公婆」
然而張帆卻說不出拒絕的話,因為人家早就主動安排好了房子,還反客為主招呼張帆別拘束,都是一家人。張帆苦笑不已,卻也只能無奈接受。
只是從這之後,岳父母一大家子人的開銷,就全都落在了張帆一個人的頭上。岳父母倒也還好,關鍵是小舅子的兩個兒子,特別鬧騰,每頓無肉不歡,無海鮮不吃。單單這一項,每天就去掉上百塊錢,更別說還有其他人。
而岳父母又是偏心孫子,看到孫子為了肉和海鮮鬧騰,更是心疼得不行,強烈要求張帆增加生活費,從每月2000增加到4000。妻子也心疼侄子,也幫著勸說。看到他們一家人一個鼻孔出氣,張帆心裡別提多憋屈了。
岳父母在家裡住了一年多之後,卻絲毫沒有搬走的意思。眼看著妻子懷孕了,張帆就想趁機接來父母,讓岳父母知難而退,搬離自己家。
結果還沒等他接來父母,岳母卻開口了「女婿,兒媳婦沒有義務贍養公婆,你父母又不是沒有房子住,何必來添堵?」岳母的話,得到了妻子的贊同。原本就不滿張帆父母的妻子,就更是竭力反對接來公婆,即便是為了照顧她,她也拒絕。
看著岳父母一大家子人,鳩占鵲巢,還反客為主,不接納出錢買房的父母,張帆再也忍受不住了。他告訴妻子,這個房子是我父母買的,除了他們,沒有誰更有資格住進來。你要給你父母養老,我不反對。但從此以後,我不會再是你父母的自動取款機,幫你父母養兒子的冤大頭。
張帆跟妻子提出離婚,並把岳母一家掃地出門。妻子這時才慌了,她哀求張帆看在肚子裡孩子的份上,不要離婚,說她也是心疼父母,更何況公婆又不是無家可歸,又有房子養老,又有退休金,幹嘛要來跟她父母爭地盤養老呢?
看著死不悔改的妻子,張帆徹底心寒了。但他還是無法狠心趕走妻子,只是他也沒辦法再和妻子和好如初。張帆想著,或許兩個人就這樣熬下去,直到哪天熬不到了,就可以離婚,徹底解脫了。

4、夫妻應該對雙方父母一視同仁
夫妻之間,最怕的就是我把你父母當親生父母孝敬,可你卻把我父母當外人。你領著我父母的恩情,卻不念我父母的半分好,這讓男人如何能接受呢?
情侶沒結婚之前,只需要考慮兩個人感情好不好。而夫妻結婚之後,就需要考慮方方面面的事情。不但要考慮夫妻孩子和家庭,還要考慮雙方父母的感受。
只有夫妻對雙方父母一視同仁,夫妻的感情才能長久。但凡只孝敬一方父母,卻對另外一方父母視而不見的婚姻,最終只能淪落到離婚的下場。
但凡任何一個有血性的男人,都不會放縱自己的妻子,不善待自己的父母。也不會對妻子的父母,袖手旁觀。所以,夫妻要相互理解,相互扶持,才能患難與共,最終白頭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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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持張帆請走吸血鬼一般的岳父母一家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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