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寫了一篇文章,說是一個同事借了我六千一,半年後只還我六千,結果下面一片評論,全是表揚這位債主的,幾乎異口同聲地說他有良心,能還六千就不錯了。
只能說,現在欠了債能還的人真的太少了,大多數借錢都是有去無回。
現在那些借錢的人可能都只管把錢借到手,什麼時候還得看他心情了,借錢時你是大爺,欠錢時他的大爺。

今天有個網友給我講了她給別人借錢的事兒,下面以第一人稱敘述:
說起借錢,我真的想哭,因為我借給同事三十萬,七年來沒得她還一分錢,我忍無可忍去了法院起訴,沒想到她給我打來電話:沒想到你是這種人,真不該把你當朋友。
這個同事以前跟我一個辦公室,我們兩個關係很好,有人說我們是閨蜜。七年前,她父親患了癌症,那種要治幾個療程,花費很大,前後要五十多萬。
當時她剛結婚,也沒什麼錢,到處借錢,沒人肯借,於是她哭著向我借錢。我這個人心軟,想到她父親還躺在醫院裡,挺可憐的,就起了惻隱之心。
我家條件一直還不錯,拿三十萬並不是難事,她主動提出給我一分利息,還寫了借條,我也不是想賺這點利息,當時確實是想給她救急。
錢借出去之後,她父親還是沒治好病,不久就去世了。我除了安慰她,也沒提錢的事,這時候提也白提,她身無分文。
後來,她的日子慢慢地好了起來,但沒提還錢的事兒,也沒說給一分息的事兒,總之一分錢都沒還我。我忍不住了,終於在第五年向她提出還錢。
此時我已經調離了原單位,為了還錢我專門到了原單位找她。她開始賣慘,說自己沒錢,家裡開銷大,根本存不下錢,說這個錢不會黃,她一定會還。
我沒辦法,又等了兩年,仍然未得分文,期間我給打過電話,發過簡訊,她要麼不接電話不回簡訊,要麼顧左右而言其他,反正就沒錢。
照理說她兩口子都有工作,再怎麼樣一年總可以存點錢,你多少還點也行吧?可她就是不還,最後,我沒辦法,拿著借條到法院起訴。
很快,她給我打來了電話,我以為她是來跟我溝通,準備給還點錢的,沒想到她竟然罵了我一頓:「沒想到你是這種人,不該把你當朋友!」
她的邏輯非常可笑:你明明知道我還不出錢還起訴,你這不是害我嗎?萬一我被列為黑名單,你就高興了?當年我當你是朋友,才找你借錢,沒想到你就是這樣對我的!不該把你當朋友!
說得她有多委屈一樣,倒像是我害了她,明明是你欠我錢不還好吧?明明是我等了七年沒等來一分錢好吧?
我氣得對著電話大吼:對,全是我的錯,我就是不該給你借錢!
現在,法院已經在走程序,不管是什麼結果,我都不後悔,這樣的人,不值得交往。
奉勸各位朋友,借錢,一定要謹慎,否則,你借錢出去的那一刻,不僅失去了一個朋友,還會增加一個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