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18歲中國籍富二代被綁架,後揭穿是自導自演;18歲富二代今日被控與他人策劃以綁架方式,誘騙母親交付290萬令吉贖金的控罪,而其23歲同黨則被控共犯下欺詐罪,但兩人皆不認罪。
現年23歲的第一被告張潤保(譯音)和18歲的第二被告葉穎熙,分別是新加坡國立大學和管理學院的學生,他們在聆聽法庭通譯員以英語宣讀控狀內容後,在法官阿茲魯面前否認犯罪。

他們被控於5月2日早上11時44分至晚上9時15分期間,在吉隆坡金馬縣內一家酒店客房,通過欺詐手段,撥打視訊電話給葉穎熙的程姓母親,自導自演營造葉氏被綁架的情景,包括後者在半裸情況下雙手被捆綁、嘴巴被黑色膠帶粘住,頸項被勒、身體被猛踹和臉部被強行灌水,接著威脅、勒索和企圖誘騙程女士,把500萬人民幣(約290萬令吉)的贖金匯入一個中國戶頭。
這讓程女士信以為真,準備要繳付贖金;兩被告因此牴觸第420條文(欺詐和誘騙他人交付資產),並可與刑事法典第511條文(企圖犯罪)及第34條文(共謀犯罪)同讀,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監禁不少於一年和不超過10年、罰款以及鞭笞。

葉氏的程姓母親(左;檔案照)
此外,他們也在刑事法典第417條文(欺詐)交替控罪下被控,並可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共謀犯罪)同讀,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但兩人同樣不認罪。
被告父母此前向我國警方投報,指兒子於今年4月30日從新加坡入境大馬後,遭一群同鄉擄綁,綁匪事後勒索他們交付逾百萬人民幣的贖金,更恐嚇他們指若不付款就會撕票。
新聞背景
自導自演被綁架的富二代父母葉先生(43歲)和程女士(40歲),是在杜拜經商,並在5月初飛到大馬,向警方投報有關兒子被綁架一事。
程女士於5月3日凌晨2時,在雪州安邦警區總部完成近3小時的錄供程序後,在警局外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兒子在新加坡某學院就讀資訊科技(IT)課程,並於4月30日從柔佛依斯干達入境大馬後,被人綁架。
她也披露,其兒子在3月回到中國時,曾告訴外公有關他墜入「殺豬盤」騙局一事,並因此向外公開口借取4萬元人民幣(約2萬4000令吉),惟當時被後者拒絕及訓斥。
程女士向本報提供了2則視頻,畫面顯示其兒子被綁架後,遭綁匪暴力虐待,令她在看見視頻畫面時非常痛心,更擔心綁匪會繼續對兒子施暴。
中國籍富二代葉穎熙代表律師拉美士西華古馬陳詞時指出,其當事人母親欲向警方撤案,因此他希望法官允許葉氏保外候審,讓辯方就此事進一步與控方洽談。他說,警方是在接獲其當事人母親投報後,調查此案,但這名程姓母親將另再報案,以撤銷此前向警方作出的投報。
法官阿茲魯在聆聽拉美士西華古馬陳詞後,表明有關第二被告母親欲向警方撤案一事,不是他現階段會考量的問題。法官在擇定此案將於5月27日過堂後,第一被告的代表律師爾妮蘇拉絲特里要求法官,屆時安排中文通譯員在場,獲法官回應指將作出這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