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篤技職學院13名學生2年前謀殺同學罪名成立。(檔案圖)
(斗湖22日訊)沙巴斗湖高庭今天宣判,13名年齡介於16至19歲的少年,於2年前在拿篤技職學院宿舍聯手殺害年僅17歲的同學莫哈末納茲米艾扎,謀殺罪名成立。
法官拿督鄧肯西科多在宣判時指出,所有被告在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並與相同法令第34條文(共謀)同讀罪名成立。
這13名被告被控於2024年3月21日晚上9時至翌日(22日)清晨7時38分之間,在該學院宿舍房間內,共同謀殺年僅17歲的莫哈末納茲米艾札。
今年2月28日,高庭裁決13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此案的控方團隊由諾妮絲拉領導,副檢察司黃俊濤(譯音)及巴特麗西亞莫哈末庫斯里協助。
律師拿督藍星、卡瑪魯丁莫哈末津奇及陳文傑。他們負責為8名被告辯護。
此外,莫哈末再里再納阿比汀、阿都嘉尼澤里卡、薇薇安田、潔西妮P康及古斯尼安波圖沃擔任其餘5名被告的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