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出了聲,堅定不移的愛情我已經擁有了,希望下一個就是她。
番外——許意
讀書時候,我聽說她很喜歡看一部電視劇。
叫《何以笙簫默》。
我不喜歡看這種愛情劇,覺得看了有點娘,但我想看看她喜歡什麼樣的男生,捏著鼻子去看了。
我當時不理解,為什麼這律師明明很喜歡那個學妹,但一定要錯過七八年,再次見面也要忍來忍去才在一起。
我想,如果是我,我一定不會錯過這些年。
我感覺自己準備妥當了,信誓旦旦地去找她。
然後晴天霹靂。
她竟然剛接受了另一個男生的表白。
還是個跟電視劇里的律師,完全不一樣的人。
我差點氣吐血了。
但沒關係,我可以換人攻克。
為了撬牆腳,我努力揮動我的鋤頭,成功地讓她的閨蜜答應我。
只要有一天她分手了,第一個把我介紹給她。
行吧……雖然遙遙無期,但也有個希望在。
然後……這一等,等了五年。
他們倆相戀相守,要邁入婚姻步伐了。
我死心了,喝得爛醉的時候,我接到了她閨蜜的電話。
「那王八蛋渣了沫沫,你的機會來了!」
我當時只有一個想法……
我是喝了多少,喝出幻覺來了?
後來我才知道,這一切都是真的。
我差點笑死。
鄭煜陽這個我羨慕了五年的傻逼,終於做對了兩件事。
1、讓我擁有了我的沫沫。
2、給了我時刻的警醒,這輩子我一定要對沫沫好,這樣我才能一輩子都擁有她。
嗯,今天是個好日子,以後的每一天,也一定都是!
番外——鄭煜陽
直到參加姜沫沫婚禮的時候,我才明白,什麼叫作乍見之歡,不如久處亦怦然。
我和姜沫沫在一起五年,忘了初心的人是我。
還記得當年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是在朋友的一場聚會上。
那晚她穿著紅色的毛衣和一條牛仔褲,有音樂響起時,她會靈動地跟著節奏左右搖擺。
活潑得像只小鹿,我對她怦然心動。
但是顯然,聚會上好幾個男生都對她感興趣。
危機感四伏,我知道自己動作要快。
於是我對她展開了猛烈的追求,每天雷打不動地找她,披星戴月地找她。
終於在她過生日的時候,那一場煙花徹底感動了她。
做了我的女朋友後,姜沫沫把我照顧得無微不至。
我在這種細緻的呵護中漸漸忘了初心。
她出得廳堂下得廚房,工資也高我一倍。
我起初好勝心十足,自己怎麼能比女朋友賺得少呢?
但我努力了三個月後,開始在不知不覺間擺爛了。
「鄭煜陽,晚上你想吃什麼?」
現在想來有些恍惚,我的耳邊還是會經常出現這樣的聲音。
可是每每抬起頭時,身邊都空無一人。
我越來越跟不上姜沫沫的腳步了。
於是在自尊心作祟下, 我竟然萌生了一種卑劣的想法。
我開始經常故意打壓姜沫沫了。
看著她在廚房裡忙碌,我會說她不修邊幅, 邋裡邋遢。
看她忙於工作早出晚歸,我會說她不體貼疼人。
這種話說多了,就在腦子裡面根深蒂固了。
快要結婚的時候, 我在知乎發了一篇貼子。
「膩了,想分手,怎麼讓她提?」
老天像是聽到了我心底的期盼,姜沫沫真的和我提分手了。
可分手後她表現得與平時無二, 我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於是我開始試探她, 讓她離不開我。
可我最後發現, 好像是我離不開她。
我安慰自己:「好勝心,一定是我的好勝心在作怪。」
但直到姜沫沫向我介紹她的新男朋友時,我才猛然認清了自己的真心。
我愛姜沫沫,很愛很愛。
可我也明確知道, 姜沫沫再也不會回到我的身邊了。
我有些頹廢了,回了老家開始酗酒, 嘗試用酒精麻痹自己。
我媽問我為什麼不籌備婚禮,反而回了家。
我說:「我和姜沫沫分手了, 是我不要的她。」
老媽的一個耳光讓我醒得徹底。
但是已經沒有理由去找她了。
於是老媽硬著頭皮幫我給姜沫沫打了電話。
從電話里, 我還聽到了許意的聲音。
我知道, 我們徹底沒戲了。
後來在她的婚禮上,我見了她最後一次。
我還穿著當初定做的西服, 但姜沫沫的婚紗早就不是當初定下的那個款式了。
當初,她笑靨如花地問我:
「鄭煜陽, 你看我穿這件好不好看?」
我仔細看著她,姜沫沫的身材好到讓人移不開眼。
但我故意說:「難看,你的肩膀很厚。」
這次,婚紗是她喜歡的露肩款式。
聽到姜沫沫說「我願意」時, 我感覺自己的心,像被揪住一樣難受。
但,是我親手把她趕走的,我走絕了我們之間所有的退路。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家的。
只是三更半夜躺在床上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來,又發了一篇貼子。
「我後悔了, 對不起,祝你新婚快樂。」
評論區里的罵聲比上一篇還要多很多呢。
「活該, 當初把人逼走了, 現在又來裝深情,滾遠點!」
「身在福中不知福, 哎,自作孽啊。」
這次的罵聲,我一句都沒反駁。
他們罵得對,我無話可說。
我愣神之際,工作人員禮貌問話:
「—可」我看到後, 第一時間就是拜託朋友幫我買了下來。
為此,我掏空了所有的錢,才湊夠了首付。
後來朋友給我鑰匙時和我說:「姜沫沫懷孕五個月了,你什麼時候再找一個?」
我恍了恍神。
我?
還是算了。
住進去後, 我在房間的抽屜里發現了那個粉色的日記本。
姜沫沫好粗心,居然把這個落下了。
可是她好像又很細心,我翻遍了整個房間都沒有找到一張她的照片。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