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伊姆蘭承認強姦61歲的婦女。(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28日訊)61歲婦女在健身角落晨運時,遭一名37歲陌生男子拖入草叢強姦,遭侵犯後還被恐嚇若報警,便殺了她全家,嚇得一度要阻止丈夫報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伊姆蘭(37歲,譯音)共面對41項包括無照駕駛、不誠實挪用他人財物、蓄意傷人、欺騙、吸毒及強姦等控狀,他承認其中10項提控,餘項待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男子昨天認罪,今早被判坐牢19年半,鞭打12下,出獄後駕照吊銷兩年。
案情顯示,這起強姦案發生於2022年5月13日清晨時分,受害者是一名61歲的婦女。
婦女案發當天清晨5時到住家附近的健身角落晨運。她在使用橢圓機(elliptical machine)時,一名男子走上前,問婦女是否能輪流使用橢圓機。
婦女同意,沒想到她一從橢圓機下來後,便被男子拖入附近草叢。男子左手捂住婦女的嘴,右手繞著婦女身體,將婦女壓在地上。
恐嚇「若報警殺全家」
婦女苦苦哀求男子,稱自己已70歲,要求男子放她走。
不過男子沒有理會,逼婦女為他口交,之後再逼婦女肛交。
男子完事後還恐嚇婦女,說如果婦女報警,便殺了她全家。
婦女當時很害怕,等男子離開後才回家。婦女的丈夫得知她被強姦後,打算報警,但婦女擔心男子會傷害家人,試圖阻止丈夫,不過丈夫執意報警,才揭發這起事件。
婦女在警察趕來之前原本要先沖涼,但丈夫知道婦女身上會有證據,及時阻止了她。
被告案發當天被逮捕,他的尿液被驗出有安非他命(amphetamine)和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俗稱冰毒)成分。
4次對女友施暴 還偷窺少女如廁
被告4次蓄意傷害女友,還擅闖女廁偷窺一名少女如廁。
被告在畏罪潛逃期間,於2021年3月31日踢女友的臉,在同年4月3日多次拳打女友的左手臂,同月7日拳打女友並扯她的頭髮,還在2022年1月5日多次拳打女友身體,抓女友頸項,導致女友頭部撞牆,並用煙蒂燙女友手指。
被告也於2022年1月7日擅闖女廁,偷窺一名14歲少女如廁。
棄保潛逃期間 犯33罪行
被告在棄保潛逃期間犯下33項罪行,警方接連對他發出8個緊急公報通緝他,結果他在落網保釋後又犯下強姦罪。
被告於2020年5月4日,沒有到菜益園社區服刑者監督中心報到,警方於是對他發出緊急公報通緝他。
被告過後自首,並於2020年6月4日獲得保釋。他期間干下挪用他人信用卡和擁有吸毒用具等罪行,同年9月13日被逮捕,當天獲得保釋。
不過,被告棄保潛逃1年3個月25天,期間犯下33項罪行,最終於2022年1月18日被捕。警方期間也對被告發出8個緊急公報通緝他。
被告被控上法庭後,再次於2022年1月27日獲得保釋,不過他沒有準時出庭,法庭於是發出逮捕令,警方也發出緊急公報。
被告於2022年3月28日被捕,當天獲得保釋。他在干下強姦罪行後,於同年5月13日被控上法庭,並還押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