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男友殺孕女友取嬰焚屍 上訴求免死刑

2025-10-29     劉奇奇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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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法克魯(白衣者)通過律師向上訴庭提呈上訴,希望能逃過死刑裁決。(馬新社圖)

(巴生28日訊)雪州大港恐怖男友殺死懷孕女友,復取嬰燒屍的22歲前大學生,於今年10月15日認罪被巴生高庭判處絞刑後,日前入稟上訴庭要求減刑,希望獲得法庭寬恕,以逃過死刑。

其代表律師莫哈末諾表示,被告莫哈末法克魯於10月20日通過其律師事務所M.Nor及合伙人向上訴庭提呈上訴通知書,申請重新檢討死刑判決。

根據法庭文件,巴生高庭法官諾拉茲琳於10月15日裁定,被告謀殺懷孕女友並縱火焚屍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據《新海峽時報》報道,被告目前被關押在加影監獄服刑。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這起案件屬於殘酷且蓄意策劃的謀殺案,嚴重性遠超一時衝動的暴力行為,理應判以最嚴厲刑罰。

她說,被告不僅奪走受害者的性命,同時也害死了尚在母體內、僅18周大的胎兒。

死者全身幾乎布滿燒傷痕跡

據雙溪毛糯醫院法醫的解剖報告顯示,死者全身幾乎布滿燒傷痕跡,腹部更被撕裂,導致內臟外露,場面極其慘烈。

法官指出,被告先以木棍擊打女友頭部,導致她受傷倒地,再將其拖至溝渠旁,從車內取出刀具刺向腹部並割頸致命,之後縱火焚屍。

辯方律師在求情時聲稱,被告是被「嫁禍」的替罪羊,並指化學局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檢測結果證實,死者腹中18周大的胎兒並非被告親生。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3年6月1日在大港推事庭被控,指於5月22日晚上8時30分至翌日早上8時之間,於雙溪禮茂路謀殺21歲的女服務生努安妮莎。

高庭去年5月15日批准將被告送往精神科進行評估。今年9月29日,被告撤回「不認罪」立場並選擇認罪。

據了解,兩人交往約一年,期間曾因未婚懷孕問題多次爭吵,最終釀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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