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沒想到,人到中年的張柏芝會惹上一場麻煩的官司。原本在內地居住的張柏芝,為了和前經紀人余毓興的這場官司,特意從上海飛回香港處理。

從張柏芝的幾次在法庭上露面來看,她有意要讓這起官司儘快了結。畢竟,這些年張柏芝的工作重心早已轉移到了內地。如果一旦拖延下去,對自己接下來的工作可謂極為不利。
不過,12月8日無疑是張柏芝比較糟心的一天。張柏芝如約出現在法庭上,但隨後對方律師一系列的盤問,讓張柏芝情緒失控,一度淚灑當場,甚至怒吼道:「一切都是假的。」



在法庭上的失態,很多網友吐槽張柏芝是在「裝」,演戲,畢竟在其身上也曾被貼有「撒謊精」的標籤。不過,法院是一個講究證據的地方,不是靠演戲就能夠最終贏得官司的。
那麼整個事件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張柏芝又怎麼會被昔日的經紀人給起訴了呢?一切還得從2011年說起。

和謝霆鋒離婚之後,張柏芝獨自一人照顧2個兒子,急需 4000 萬港元支付世紀大廈房產尾款。然而礙於當時的張柏芝在港圈的影響力沒那麼大了,因此接不到高片酬工作,而一向開銷巨大的她便陷入了財務困境。

而正在張柏芝一籌莫展的時候,余毓興作為「電影投資人」的身份出現了,主動提出 「可以預付片酬的形式幫她解決資金問題」。這個建議,自然無法讓當時的張柏芝拒絕。

余毓興方面透露,自己和張柏芝的父親「鬍鬚勇」是好朋友,張柏芝還曾一度稱呼他為「契爺」(乾爹)。而且還是張柏芝主動請求他擔任經紀人,簽約後余毓興還預先給了張柏芝4276萬港元的片酬。

不過,原本要求張柏芝拍6部電影,結果沒拍成,還私接工作跳過他抽傭,甚至在 2014 年單方面終止合作。這下徹底把余毓興給惹毛了,把張柏芝告上了法庭,索賠 3000 萬港元,其中包括 1200 萬港元拖欠佣金和利息。

2024年6月,余毓興居然以全新唱作人身份推出全新單曲《以犬之名》,矛頭直指張柏芝。


不過,張柏芝方面也是第一時間予以發表聲明回擊。稱余毓興發表的言論均為虛假,嚴重不實。

如今一年多過去了,兩人的恩怨並沒有化解,反而在12月接連在法庭上爭鋒相對。不過,余毓興這個索賠金額卻在慢慢變少。
針對余毓興方面的起訴,張柏芝也做出了回應,她表示2011 年之前根本不認識余毓興,所謂 「契爺」 稱呼純屬捏造。

張柏芝亦大方承認收到 4276 萬港元(4000 萬 + 276 萬),但強調簽約對象是余毓興的 「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有限公司」,而非余毓興個人,而且該公司在 2013 年就已清盤。既然公司都沒了,合約義務自然終止。

另外,針對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一說,張柏芝更是怒指純屬偽造,因為上邊根本沒有手指摸。目前雙方各執一詞,誰贏誰輸尚不明朗。


談到余毓興這個人可謂是來頭不小,說他是港圈資本大佬亦不為過。
余毓興,筆名稻草人,AEG新亞洲娛樂集團董事長,音樂人、投資人及經理人。旗下簽約藝人包括張柏芝、黃維德、周秀娜等,曾投資出品《河東獅吼2》《食神》《裸愛》等影視作品,並持有《逃學威龍》《賭神》等IP電視劇改編權。
1997年,余毓興把目光投向了內地,後以「中國風系列演唱會」開啟內地演出市場。曾簽約及代理經紀合作藝人包括鄭伊健、羅志祥、林心如、庾澄慶、陳慧嫻、張馨予、陳國坤、陳浩民、張衛健、183CLUB(明道)、陳喬恩、5566、吳佩慈等等。

可謂是圈內妥妥的大佬級人物,如今張柏芝和其翻臉,並扯上官司,也是一件超級糟心的事兒。不過,還是那句話,凡事講究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