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蝦不是魚
有時候,看輕你的,恰好是你自己。
劉阿姨的兒子找了一個女朋友,劉阿姨很高興,讓兒子將姑娘帶回來看看,或者雙方家長見一見。
後來她聽兒子說,姑娘家在農村,條件不太好,還有一個正在上學的弟弟。姑娘每個月都要將大半工資交給父母做家用,並負擔弟弟的學費和生活費。
劉阿姨心裡有些不舒服。她和老伴奮鬥半生攢下一些家財,兩人也都有退休金。姑娘的父母現在就已經沒有收入,給他們養老是很大的負擔。
而自己兒子的收入是那姑娘的好幾倍,怎麼看都覺得自家吃虧了。沒有幾個當媽的能眼睜睜看著自己寶貝大的兒子義務扶貧,還能保持著歡快的心情。
無奈兒子喜歡,劉阿姨心想,若那姑娘人品好,倒也值得。

姑娘登門時提出要求,要五十萬彩禮。
劉阿姨嚇了一跳,本地的風俗彩禮都給得不多,就是為了表示男方的誠意和重視,包一個紅包給女方,多的幾萬,少的幾千,但很少有超過十萬的。
劉阿姨跟姑娘說,若他們結婚,自己家可以資助小兩口買房,房子就寫小兩口的名字。禮金是不是多了點?
姑娘說,她們那地方都這麼多,而且她們沒有給嫁妝的風俗。她父母養大她不容易,她得給父母留點保障。
劉阿姨聽了這話覺得很好笑,光要彩禮不給嫁妝,這不是空手套白狼嗎?她說:「你這意思是我養大兒子很容易?你父母養大你,應該是你給他們保障,怎麼就找我們家要保障呢?」

姑娘又說自己父母養大閨女,嫁到劉阿姨家來,為他們家生兒育女,給他們家傳宗接代。辛苦生出來的孩子,還得跟男方姓,以後逢年過節跟男方過。在她生孩子帶孩子這段時間,肯定是她要多照顧家庭,可能會對她的職業發展有影響,她必須要有保障。而且以後媳婦要給公婆養老,這些禮金真不算多。
劉阿姨據理力爭:「姑娘你要搞清楚,你的孩子是為你們小兩口兩個生的,不是為我們家生的。孩子跟誰姓,你們商量好就行,我不會幹涉。你說你生孩子之後需要保障,這個你應該找你老公要,而不是找我們,因為你是給他生孩子。
如果你覺得我兒子不值得你為他生孩子,或者說他人品不好,那你可以不嫁給他,不給他生孩子,但是你不能讓我們來承擔你選擇的後果。當然在你坐月子期間,我會盡力幫忙照顧你,如果你不喜歡跟我相處,我也可以出錢請月嫂照顧你。
逢年過節的時候,你們可以商量著輪流在雙方父母家裡過,我並不強求你必須要在我們家過。並且我們都有養老金,老了可以請保姆,可以去住養老院,實在不行我們還有自己的兒子可以依靠,不存在你給我們養老這種說法。

姑娘無話可說,只好咬定了她們那個地方就是要這麼多禮金,這是中國的傳統。因為父母把閨女養大了送到別人家去,好處都是男方得了去。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對娘家沒什麼貢獻,也幫不上什麼忙。
劉阿姨說:「那你的意思是,結婚以後可以不再管你的娘家嗎?以後不管你娘家父母親人有什麼需要幫忙的,我們都不會再管,這樣你能接受嗎?以後我兒子不給你父母養老,不理不問他們,你能接受嗎?如果不能,你憑什麼說好處都是我們家得了去?這明明是好處都你家得了去,出錢出力就找我們啊!」
姑娘沉默了。
劉阿姨苦笑:「姑娘,我兒子是找老婆,我們是找兒媳,不是花錢買一個生育機器。我覺得你可能不太適合我們家。」
後來姑娘跟劉阿姨的兒子吐槽,說他媽太強勢了,不尊重她,把她當商品一樣對待,逼她跟娘家斷絕關係。最後這門親事當然是黃了。

在我看來,姑娘的想法是相當雞賊的。如今男女比例失調,男多女少造成很多適齡男青年娶不上老婆。姑娘的這種行為無疑是仗著性別優勢,在禮金上強取豪奪,在感情上勒索綁架。
姑娘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點:
1. 嚴重雙標
彩禮確實是自古以來就有的,但跟彩禮對等的是嫁妝。古人娶媳婦要給彩禮,但同時娘家也會為女兒準備嫁妝,作為小兩口建設新家庭的備用金。而姑娘就顯得有點無恥了,要彩禮時就說是傳統,給嫁妝時就拿風俗不用給嫁妝來說事。
如今有些父母,要彩禮只是想截留下來貼補自己家,這是明晃晃地摳別人口袋裡的錢來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
姑娘屢次強調父母養大自己不容易,男方應該出高額彩禮娶她,這是典型的雙標。沒有誰家的孩子是喝西北風長大的,用心拉扯大孩子,都不容易。而且,她父母的不容易,不能要求男方父母來買單。
2. 給自己的定位錯誤
這個姑娘始終認為生孩子是為婆家傳宗接代,卻沒有想過孩子是為他們自己生的,以後孩子大了孝敬的主要對象也是父母,而不是爺爺奶奶。姑娘認為自己完全是在為婆家付出,認定自己是婆家的附庸,打從心底就沒認同過自己是獨立的一個人。
所以,真正把她當生育工具的是她自己,而不是未來婆婆。當一個女人給自己明碼標價,就怪不得別人把她當商品看待,要買斷她的後半生了。

3. 目光短淺
婆家願意資助買房子,這才是真正屬於小兩口的財產。按照姑娘娘家的風俗,她的禮金很有可能會被父母節截留。一個姑娘要了高額彩禮,卻沒有任何嫁妝,小家庭的建設完全依靠男方,她只一條光杆司令嫁到婆家,換誰心裡都會不舒服。這樣很容易導致她結婚後,在婆家沒有話語權。
禮金該不該要,我認為要要看情況而定。
在一些偏遠落後的地區,確實有女兒出嫁後,基本不管娘家的風俗,全靠兒子養老。女婿不會管岳父母,在岳父母身體不好時,他不會照顧,老了也不給養老。這種情況下,要一筆彩禮給娘家父母作為保障是應該的,不但得要,還得多要一點。
如果結婚後,小兩口要兼顧雙方父母,逢年過節兩邊走動,那麼要求高額彩禮確實不合理。如果女人緊緊咬著彩禮不放,雙方鬧得不愉快,即使能順利結婚,也會給婚姻紮下一根刺。而且有的男方借錢給彩禮,婚後得一起還債,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

結婚生育後,女方確實處於劣勢,沒有老人幫忙時,大多是女方辭職回家帶孩子。如果男人厚道,男主外女主內,也可以配合得很好。如果男人不厚道,以為自己掙錢養著家就該當大爺,女人就會受窮又受氣。所以要一些彩禮給女方當生育後的備用金,合情合理。彩禮可以要,但是要適度。
最能給女方保障的,是自己經濟獨立。其次是擦亮眼睛,找厚道、人品好的男人和婆家,這樣才能在生育時不至於孤立無援。好過只看錢不看人,跳進火坑裡後怨天怨地。
作者:大蝦不是魚,專注於探索婚姻家庭,寫有趣的文字。
今日話題:你認為應該要彩禮嗎?